CPA《稅法》課程免費聽:馬兆瑞老師講解稅法原則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8-17 | 來源:互聯(lián)網轉載和整理
注冊會計師《稅法》科目的知識點細碎,同學們在學習時可以跟隨老師的指引,將散落的知識點串連成線。小編也為同學們整理了《稅法》馬兆瑞老師的試聽課程,讓我們一起開始學習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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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授課名師:馬兆瑞 | |
| 名師簡介: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,碩士研究生導師,稅法專家。編寫過多部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,同時具備豐富的教學經驗及考前輔導經驗,授課生動、邏輯嚴謹、深入淺出,對命題方向把握準確。 | |
| 授課特點: 課堂生動,邏輯清晰,應試性強。擅長立體化、關聯(lián)化授課,將理論與實務相結合,將知識點相關聯(lián),將課程與考試融會貫通,使學員身臨其境、全面理解教材內容。 |
CPA《稅法》課程免費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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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節(jié)要掌握的知識點
1.四項基本原則和六項適用原則
要達到的目的:不能混淆基本原則和適用原則,一個是宏觀的,一個是微觀的。
2.真正理解四項基本原則和六項適用原則的含義
要達到的目的:結合具體的實踐,活學活用。
基本原則 | 內容 | 含義 |
★1.稅收法定原則(核心原則) | 實體法定(稅種、稅種要素) | |
程序法定(征管) | ||
2.稅收公平原則(稅負與負擔能力相等;法律面前人人平等) | ||
3.稅收效率原則(經濟效率和行政效率) | ||
★4.實質課稅原則 | 實質重于形式(根據納稅人真實的負擔能力決定稅負,不能僅憑外觀和形式) | |
2.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| 新法對于實施之前的行為不適用,只能沿用舊法 | |
★3.新法優(yōu)于舊法原則+特別法優(yōu)于普通法原則→實體從舊、程序從新原則 | 當新法處于普通法、舊法處于特別法時,實行實體從舊、程序從新原則 | |
★4.程序優(yōu)于實體原則 | 不因爭議而影響稅款的征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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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以上內容來源于馬兆瑞老師的授課講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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