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發(fā)配充軍是什么意思
發(fā)布時間:2025-12-11 | 來源:互聯(lián)網轉載和整理
意思是將罪犯押送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。
發(fā)配即流配是古代的一種刑罰,指先在***減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臉上刺字,再押解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。
水滸中臉上還要刺一個“囚”字,脊杖,使鐵葉枷,新充軍者還有宋太祖的定例100***威棒,到營中便干差使。
《明史.刑罰志》充軍者,明初唯邊方屯種,后定制,分極邊,煙瘴,邊遠,邊衛(wèi),沿海,附近軍。有終生永久。終身規(guī)定罪犯要服役到死,永久,還要罪及子孫后代。
充軍勞役監(jiān)分布所在最遠四千里,最近一千里,分發(fā)地區(qū)南北方向有一定限制,按刑罰所及的對象和刑期,有終身(本人畢生充軍)和永遠(本人死后由子孫親屬接替)兩種。
擴展資料:
明代是“充軍”正式形成制度并大規(guī)模行用的時期。隋唐以后流刑的懲治力度不足,是每個以五刑制為國家刑罰體系的朝代都曾經面對的問題,卻僅有元明兩代以發(fā)罪人為兵的大量行用來解決。明初朱元璋高舉“祖述唐宋”,盡革胡風的大旗,卻承繼了元代的出軍,發(fā)展出了明代的充軍。
明代軍事上實行衛(wèi)所制度。衛(wèi)所制度是明初太祖時期模仿北朝隋唐的府兵制而創(chuàng)建的一種軍屯性質的軍事制度,是明朝軍隊的重要組成部分。軍人世襲為兵,列為軍籍。最初每個軍士受田15畝以維護生活。之后某些地區(qū)增加到50畝。
這樣使得軍隊能夠自給自足,從而使朝廷無須從國庫按月?lián)馨l(fā)糧餉便能維持一支龐大的邊防力量。軍人獨立成籍,并世代負有服軍役的義務。自明初確立軍籍與軍戶之后,國家再無新定軍戶之事。也就是說明初確定軍戶以后,在正常的渠道內,明代的軍戶一直沒有增加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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