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應骙的人物生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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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習經(jīng)書1849年中舉人,道光三十年庚戌(1850)舉進士,1852年選庶吉士,越年散館授檢討,1862年參與撰修《文宗顯皇帝實錄》。后迭任翰林院侍讀、侍講學士、詹事府左右庶事、國子監(jiān)祭酒。1875年充福建鄉(xiāng)試考官。次年授甘肅學政,旋升內(nèi)閣學士、兵部左侍郎。光緒六年(1880年)為會試副總裁,這是清代科舉考試廣東人充當會試總裁的第一人。后歷任戶部左侍郎、吏部右侍郎、吏部左侍郎等。1895年任左都御史。翌年擢工部尚書,充殿試讀卷、閱卷等。1897年充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,旋轉(zhuǎn)任禮部尚書。1898年百日維新期間,反對變法,同年9月4日以“阻塞言路”被革職。戊戌政變后擢閩浙總督。1900年參加“東南互?!保茐牧x和團運動。1902年被劾罷歸,杜門不出,翌年病卒,著有《諭折匯存》等。許應骙從小勤奮讀書,8歲時即能“命筆為文,斐然成章”,被錄取為縣學生。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中舉人,三十年成進士。咸豐二年(1852年)朝考名列前茅,授翰林院庶起士。三年散館考試授檢討。同治元年(1862),應骙服闋入都參加纂修《文宗顯皇帝實錄》,書成授洗馬。后來歷任翰林院侍讀、侍講學士、詹事府左右庶子、署國子監(jiān)祭灑。許應骙辦事認真得力,得到朝廷的信賴。光緒元年(1875年)充福建鄉(xiāng)試正考官,次年授甘肅學政。應骙在任期間,“多方策勵撥各屬高才生肄業(yè)”。對辦學成績優(yōu)異的“闌山書院”則給予較多的獎勵,并親自前往督考。不久應骙又被升為內(nèi)閣學士、兵部左侍郎。光緒六年(1880年)應骙奉旨充“會試”副總裁。這是有科舉考試以來廣東人充當“會試”總裁的第一人。應骙勤勤懇懇,忠于朝廷,深得恭親王奕欣(xīn)、大學士李鴻藻等權(quán)臣信任。在他們得援下,頗受朝廷器重。因此在以后得一段時間里,應骙又歷任戶部左侍郎、吏部右侍郎、吏部左侍郎等職。光緒十七年(1891年),朝廷倉政紛亂,連年侵耗,許應骙奉旨調(diào)任倉場侍郎。他認真查辦倉場積弊,使“南新倉顆粒無虧”。因此慈禧太后十分賞識他。光緒十八年(1892年),特賞予應骙可以在紫禁城騎馬。光緒十八年(1896年),晉升為工部尚書、“殿試”讀卷閱卷等職。光緒二十三年(1897年),許應骙充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,辦理外交事務。但許應骙秉性方剛,墨守成規(guī),不明時勢,不通外情,遇外交涉事則束手無策。因此不能勝任外交事務之識,事年轉(zhuǎn)禮部尚書。甲午戰(zhàn)爭之后,帝國主義掀起了瓜分中國得狂潮,中華民族危機空前嚴重。在這存亡危機之際,國內(nèi)的維新運動興起。光緒皇帝接受了康有為、梁啟超的維新主張,銳意改革,力圖振興國家。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(1898年6月11日),光緒帝下“定國是詔”,宣布變法。但許應骙守舊、迂謬、阻撓新政。御史宋伯魯上書請廢八股,建議將經(jīng)濟歲舉與正科合并,而許應骙則極力主張將經(jīng)濟科并歸于八股。宋伯魯、楊深秀遂于五月初二日(6月20日)又聯(lián)銜上書彈核許應骙“庸妄狂悖,腹誹朝旨”,要求光緒皇帝罷黜許應骙。光緒帝詔令許應骙按照所參各節(jié)明白回奏。五月初四日(6月22日),許應骙奏復。其中除反對宋伯魯、楊深秀所核各款外,還對維新派首領康有為進行攻擊。百日維修運動期間,光緒皇帝淮許臣民直接上書言事。七月十六日(9月1日),禮部主事王照疏請光緒帝游歷日本等國,以考察各國情況。懷塔布、許應骙不肯代送。王照彈核他并到堂親遞,懷塔布不得已允許其代奏。許應骙則上奏彈核王照“咆哮署堂,藉端挾制?!惫饩w帝對于這些守舊迂謬阻撓新政的大臣已氣憤難忍,故在看到王照和許應骙的奏摺后,當即頒布諭旨痛斥許應,懷塔布等人,遂予七月十九日(9月4日)將懷塔布、許應骙等6人革職。這就是百日維新運動中罷斥禮部六堂官事件。以慈禧太后為首的頑固派無法容忍光緒帝及維新派的改革措施,子八月初六日(9月21日)發(fā)動政變,囚禁光緒帝,并***了維新派的譚嗣同等六君子,“戊戌變法”失敗了。這時許應骙已返回廣東番禺。八月二十八日(10月13日),兩江總督劉坤一以許應駿“首發(fā)康有為之奸”,請“立予超擢”,電奏清廷。慈禧太后即擢升許應驥為閩浙總督,并命“來京陛見”,“仍在紫禁城騎馬,并在西苑門內(nèi)騎馬”,以示“優(yōu)寵”。光緒二十五年(1899年)許應奉旨兼署福州將軍、船政大臣。光緒二十六年(1900年)許應骙與兩廣總督***、山東巡撫袁世凱參加了“東南互?!?,使八國聯(lián)軍得以集中力量在北方用兵,破壞和阻礙了“義和團”向南方發(fā)展。光緒二十七年(1901年)《辛丑合約》簽訂后,湖廣總督張之洞奏陳籌議變法,采用西法十一條,電約許應骙一同上奏。許應骙則顧慮新政“轉(zhuǎn)移太驟”,認為“泰西政要名目繁多,不合國情民意,奉行不善反成其弊”,隨即拒絕應約。許應骙重彈老調(diào),另陳“對政八策”,說什麼“勿使中國一變而為西洋風俗”,“即使講求西法也不能操之過急”等等。光緒二十八年(1902年)御史李灼華上奏彈核許應骙督閩積弊甚深。朝廷令張之洞查復,張之洞復奏言所參各節(jié),皆無買據(jù),主張免議。清廷仍詔命部議處,遂令許應骙開缺回籍。許歸里后深居簡出,閉門謝客。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初二日(1903年7月22日)病逝。著有《許尚書奏議》等書。1849年(道光二十九年),中舉人;1850年(道光三十年),中進士;1852年(咸豐二年),授翰林院庶起士,后升為內(nèi)閣學士;1859年(咸豐九年),任左都御史(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);1862年(同治元年),任翰林院侍讀,國子監(jiān)祭酒;1880年(光緒六年),任“會試”副總裁,1895年(光緒二十一年)任左都御史;1896年(光緒二十二年),任工部尚書(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建設部長);1897年(光緒二十三年),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(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外交部長);1898年(光緒二十四年),任禮部尚書(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教育部長),同年與***共同代表滿清***與英國***簽署拓展香港界址專條”,租借香港九龍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及二百多個島嶼予英國***99年,并與恭親王奕欣選址成立京師大學堂(即現(xiàn)在的北京大學);1899年(光緒二十五年),任閩浙總督。1891年(光緒十七年),他奉旨調(diào)任倉場侍郎,認真查辦“倉場積弊”使得“南新倉顆粒無虧”(南新倉,俗稱東門倉位于北京東城東四十條22號,為明清兩代皇家倉庫之一),因此得到慈禧太后的賞識。1892年(光緒十八年),慈禧太后特賞他在紫禁城騎馬。1895年(光緒二十一年),許應骙又升任左都察院左都御史,過一年之后任工部尚書。許應骙從政的四十多年間,可以說是步步高升,京中各部的首腦他幾乎都當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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